同案不同判研究,由于法官对法律的理解与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的个体差异,加之法律事实的复杂性、适用法律的本土性、司法价值的选择、利益平衡等因素的影响,并非所有的“同案不同判”案件都成为检察监督的对象。
最高院相关“可得利益损失”裁判意见对于可得利益的损失,应是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损失,一方委托作出的审计意见,另一方未举示足以反驳其内容和结论的证据,且不对损失提出鉴定申请,亦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审计意见存在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等情形,法院可依据该审计意见确定可得利益的损失。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裁判要旨食品经营者不履行食品安全保障义务,不依法查验相关凭证,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检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可以综合全案证据,推定行为人具有主观明知。行为人只要概括知道其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无论是添加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还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是伪劣食品,通常都没有超出行为人的主观故意。
人民法院案例库---“盗窃案”裁判要旨被告人在实施盗窃行为时被发现后逃跑了一定距离,被害人放弃追赶。行为人在折返回时因被被害人认出并追赶,于是对被害人使用了暴力。此种情形不宜认定为“当场使用暴力”,不属于转化型抢劫罪,对行为人应分别按照盗窃罪与使用暴力构成的其他犯罪定罪处罚。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裁判规则执行法院依其他债权人的申请,对发包人的建设工程强制执行承包人向执行法院主张其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且未超过除斥期间的,视为承包人依法行使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发包人以承包人起诉时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超过除斥期间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各地法院关于挂靠模式下工程价款结算的46条裁判规则挂靠人以自己的名义将工程转包或者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实际施工人或者材料设备供应商起诉要求被挂靠单位承担合同责任的,不予支持;挂靠人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将工程转包或者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的,一般应由被挂靠单位承担合同责任,但实际施工人或者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明知挂靠的事实,并起诉要求挂靠人承担合同责任的,由挂靠人承担责任。
与股权激励有关的裁判规则公司为引进技术人才,以股权激励名义向个人收取投资款并出具投资凭证,应认定该特定投资人已向公司实际出资。特定投资人未实际履职,亦未与公司股东签订股权代持协议,其仅有权就其出资金额部分向公司主张权利,无权要求显名登记为公司股东并享有股东权利。
拒执罪裁判要旨汇总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认为对类案具有参考示范价值的案例,旨在最大限度发挥权威案例促进法律正确统一适用、促进深化诉源治理等效能。笔者从案例库中选取了若干拒执罪相关案例进行编辑汇总,旨在为律师办理案件提供参考和依据,也为其他法律职业共同体人员及当事人提供检索便利。
公司决议纠纷裁判要旨汇编(8则)人民法院在审理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件中应当审查: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以及决议内容是否违反公司章程。在未违反上述规定的前提下,解聘总经理职务的决议所依据的事实是否属实,理由是否成立,不属于司法审查范围。
股东知情权纠纷裁判要旨公司章程可以规定母公司股东出于正当理由对子公司资料的查阅权。就股权结构与公司架构而言,母公司股东行使查阅子公司资料的权利实质是母公司行使对子公司的知情权。在母公司完全控股尤其系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情况下,子公司利益与母公司利益具有高度一致性,充分保障母公司的知情权在根本上与子公司的利益是一致的。
最高院22个建工公报案例汇总建设工程中基坑工程承包人投入的建筑材料和劳动力已物化到建筑物中,与建筑物不可分割,基坑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应享有优先受偿权。对于同一建设工程,可能存在多个承包人,如承包人完成的工程属于建设工程,且共同完成的建设工程属于折价、拍卖的,则应依法保障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