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案例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再审的公报案例、指导案例、参考案例、经典案例等。
以工程审计没有完毕、工程量及价款无法确定为由驳回实际施工人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再审申请人高宗友因与被申请人江苏山水环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山水公司)、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江北水城度假区住建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鲁民终2475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22年11月22日作出(2022)最高法民申339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情况下,共同诉讼还需要满足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条件再审申请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菏泽希劳尔酒业有限公司、成都仁和鼎盛商贸有限公司、阮某、彭山欧码特百货经营部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对于诉讼标的不同但属于同一种类的,只有在人民法院许可及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合并审理再审申请人江西通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郭某、曾某、郭某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城支行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
诉讼请求包含两个法律关系,涉及的主体、客体及内容均不相同,且第三人不同意合并审理,故不属于必要共同诉讼再审申请人武汉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武汉市添地集团有限公司、一审被告武汉冠生园食品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当事人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或同一法律事实发生纠纷,以不同诉求分别向不同法院起诉的,如何确定管辖如果受理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后立案的人民法院得知有关法院先立案的情况后,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先立案的人民法院合并审理。两个以上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有关人民法院均应当停止进行实体审理,并按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解决管辖争议,协商不成报请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商品房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备案登记才能交付案例索引一审: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2014)广民初字第1626号二审: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抚民一终字第111号再审: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赣民再32号
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与购房者对违约责任的约定不对等,购房者能否要求增加违约金?再审申请人张德平因与被申请人临沂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泰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鲁13民终48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合同在诉讼之前已经解除,原告请求确认合同效力,缺乏诉的利益再审申请人许广发因与被申请人唐陆兴、大连开发区金石滩街道河咀村民委员会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辽民终145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人民法院未就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向当事人释明而作出判决的应否予以再审在保证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起诉请求继续履行合同,人民法院认为合同无效的,应当向原告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如未就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向当事人释明,机械适用“不告不理”原则而直接作出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判决,违反了《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36条的规定,没有达到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的目的,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存在重大瑕疵,但并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现民诉法第207条)第6项关于“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规定之可申请再审的情形。
出借资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是否有权起诉发包人以结算工程款再审申请人莘县莘城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莘城建设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山东天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乐置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鲁民终2732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21年12月20日作出(2021)最高法民申3146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